現場送件
現場送件申請申請人本人或委託代理人在簽證申請中心提交申請申請步驟
居住在台灣的申請人的簽證申請,也可以自海外郵寄到台北的簽證申請中心辦理。如果您需要護照寄還到海外的地址,請預先準備好付好郵資的回郵信封。如果您需要將護照寄到台灣的住址,請另行繳納國內快遞費新台幣280元。第一步: 申請人請於週一至週五上午8點至下午3點(國定假日除外)前往台北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提交簽證申請。
第二步 : 準備所有正本文件,清晰影本一份,以及護照資訊頁的影本兩份。
第三步: 填寫完整並簽署的簽證申請表和審核清單。
第四步: 請在提交您的申請之前參考網頁“重要消息及通知”,以獲取最新資訊。
第五步: 根據您的簽證申請類別,在簽證申請中心支付相對簽證種類的簽證費以及服務費,並提交簽證申請表、及所要求的文件。您若希望經由郵寄服務將文件寄回指定地址,請在辦理時告知服務人員並支付郵遞費用。
郵遞寄送申請(建議使用中華郵政服務)
簽證申請中心接受合法居住在台灣境內申請人的郵寄申請和匯款。為了確保您的護照及文件的安全,我們建議您使用中華郵政郵遞服務。如果您需要護照寄還到海外的地址,請預先準備好付好郵資的回郵信封。如果您需要將護照寄到台灣的住址,請另行繳納國內快遞費新台幣280元。第一步: 下載申請簽證所需要的文件清單並簽名,根據文件審核清單準備所需文件
第二步 : 申請人需將簽證費、服務費(按每份申請書計算)以及選擇寄回護照的中華郵政費用(按每份申請計算)匯至指定銀行帳戶。
第三步: 以郵遞寄送之申請者,應確保郵寄文件包括下列:
填寫完整並簽名的申請表
填寫完整的審核清單並簽名
補充文件
銀行匯款證明
申請人需提供清楚的護照返還地址,以供寄還護照使用
第四步: 申請人需發送電子郵件至簽證中心,並註明已寄送之文件並包含寄往簽證中心之中華郵政快遞單及銀行轉帳或匯款憑證的掃描檔案,以便簽證申請中心追蹤郵寄情況及確認郵寄申請的收受時間。
第五步: 如簽證申請中心在當日13:00之前收到郵寄申請並確認支付費用無誤,則此申請會在當日由簽證申請中心遞送給紐西蘭移民局審理。如簽證申請中心在13:00之後收到郵寄申請並確認支付費用無誤,則此簽證申請將會在下一個工作日由簽證申請中心遞送給紐西蘭移民局審理。
第六步: 簽證中心工作人員將會確認文件審核清單。如缺少任何文件,中心工作人員將會透過電子郵件告知申請人所缺文件。請申請人必須在五個工作天內,將不足的文件或費用補齊,我們才能將您的文件遞交紐西蘭移民局審理。
第七步: 簽證申請中心將會出具費用收據,並會將收據正本放入返還資料信封中返還給申請人。同時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會將收據/申請號碼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以方便申請人於線上查詢申請進度。
第八步: 如費用有任何差異,簽證申請中心將會通過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只有當簽證費用差額補齊並確認後,簽證申請中心才會接受簽證申請。(請務必掃描付款收據並以電子郵件形式通知簽證申請中心)
第九步: 請在提交您的申請之前參考網頁“重要消息及通知”,以獲取最新資訊。
繳款方式
在匯款或銀行/提款機轉帳時,備註欄中煩請務必註明申請人姓名,寄送申請時請提供申請人姓名或帳號末5碼或任何可供確定匯款的證明,以方便本中心為您核對匯款。另外請付清必要的銀行手續費以確保匯款全額到帳。
*請注意:匯款人的姓名必須是主申請人的姓名。
郵遞寄送至台北紐西蘭簽證申請中心提交申請前,請將費用匯至以下帳戶:
銀行名稱:渣打銀行信義分行(052)
帳戶: 11553-000006566
收款人: 台灣威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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